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设立吴起等七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9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吴起、富县等七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吴起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吴起县原物资局门口高军楼,负责人为张领权。
二、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富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富县中心街县医院对面志钦楼,负责人为张福强。
三、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定边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定边县二道街锦苑小区门市楼第四套,负责人为李红利。
四、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扶风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扶风县新区东三段2号,负责人为吴静。
五、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澄城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澄城县中心街南段澄城县工人俱乐部,负责人为同济。
六、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合阳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合阳县城金水路106号,负责人为吕相武。
七、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杨凌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杨凌公园路西段天元公司楼,负责人为杨蕾。
八、批准上述七个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工作。
请持此批准文件,到陕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