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荣获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国家质量免检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企业的通报
(中府[2002]113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促进名牌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发挥名牌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中府[2002]57号),经研究决定,对荣获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樱雪燃气具有限公司各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荣获2002年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的乐百氏(广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和荣获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中山市鹰唛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咀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百威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燃气具有限公司、中山市华锋制锁有限公司、固力保安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华艺灯饰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美加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沙溪制药厂各给予奖励50万元,并予以通报表彰。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樱雪燃气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在荣获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的同时,又荣获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精神,对上述企业按最高标准奖励,不设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