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转发2002年中山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主题工作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府[2002]8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2002年中山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主题工作年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02年中山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主题工作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国家旅游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旅发[2002]4号)和省旅游局《2002年广东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粤旅管[2002]29号)文件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优化我市的旅游环境,提升我市的旅游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结合创优复核工作,重点开展改善旅游环境建设和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基本实现“五无”、“三提高”。即: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二、 主题活动
(一)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风建设。 4月份,在全市旅行社、饭店、餐厅、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等与旅游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中,开展“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守法经营。组织旅行社联合签订《诚信经营公约》,规范诚信待客、服务质量等共性准则,加强旅游行风建设。
(二)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管理机制。 旅游局将制定有关规定,要求各旅行社与旅游购物点签订协议,实行公收佣金制度;各旅行社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实行合法公平的导游报酬机制,杜绝回扣行为。
(三)推行导游计分制和IC卡管理。 根据国家旅游局对导游人员实行IC卡管理的要求,四月份推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和导游IC卡管理,强化规范和检查。通过量化计分标准,对持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建立导游信誉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
(四)开展“一日游”市场秩序治理。 4月份至年底,特别在旅游“黄金周”期间,市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一日游”市场秩序进行执法检查,综合治理,重点检查是否执行“最低限价公约协定”、旅游购物点规范经营及旅游交通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