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保障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牵涉面比较广,政策性比较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市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市人大监督实施,市政府主抓,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职能分工分别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其中,市属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镇务、村务公开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厂务公开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
(二)确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集中在政府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市的要求,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从而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依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推行。在具体操作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开,重在建立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机制。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推行工作在办公室,监督工作在监察室),并安排一些熟悉业务、责任性强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
(三)加强教育,把“三个代表”要求落到实处。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重要举措。要把为民办事部门的各项工作细化、目标量化、办事结果公开,使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要求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各项具体工作上。要把工作职责、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公之于众,使该办的事认真办,限时办的事及时办,增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让群众感到政府确确实实是在为老百姓服务,为老百姓办事。
六、监督检查 政务公开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和完善监督网络,强化督促检查,使各项公开内容落到实处。监督检查总的要求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群众的要求,公开的标准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开的程序要规范、合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
(一)行政监督。充分发挥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政府投诉中心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开展机关行风评议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实行权力分解与制约,强化内部监督制度,保证政务公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