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实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承诺制度的部门和单位,抓紧规范内容和形式,完善监督机制。尚未实行政务公开的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应根据市的统一部署,迅速制订方案,年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由市府办、监察局负责)。
(二)市政府今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由市府办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布年内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要办的实事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情况(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三)继续发挥《中山日报》“政务专版”的作用,今年下半年开始扩充版面,增加内容,除向社会公布政策规定、政务信息以外,还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献计献策,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水平(由市府办负责)。在中山电视台、中山人民广播电台不定期开播直播或热线节目,设立“政务论坛”,每期围绕一个中心话题,邀请政府部门领导同志向市民介绍情况,并通过现场热线电话倾听市民意见,回答市民提问(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四)建立健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确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定期举行一次。如遇有突发性或紧急决定的重大事项,可举行临时性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五)依法完善政府重大决策联合听证制度。今后凡重大决策出台,如按规定应经联合听证程序的,都必须举行联合听证会,国家尚无明文规定,但我市已具备相应条件,且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应尽量实行联合听证会的做法(由市发展计划局负责)。
(六)继续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开通“中山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网络办理在线系统”,不定期通报“人大代表直通车”信函处理情况,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由市府办负责)。定期在新闻媒体上通报“市长专邮”信件、“市长信箱”电子邮件的办理情况(由市信访局负责)。
(七)市政府印发《中山市政府部门办事指南》,将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能、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及服务承诺、责任赔偿标准等汇编成册,公之于众(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今年下半年在市财政局建立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全部纳入“中心”实行电算化集中统一管理,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公开(由市财政局负责)。同时,抓好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办的规范运作,向社会公开采购和招投标的过程及结果,加强外部监督(由市财政局、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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