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2002]8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中山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我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要求,通过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务行为,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需要,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依法公开,真实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必须公平公正。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坚持全面公开的前提下,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接触广泛,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和执法权力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公开各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行政审批权力的实施过程;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反映强烈、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特别要实行人权、事权、财权公开,推行“阳光作业”。 3、注重时效,有利监督,便于群众知情。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应及时更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出回应。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档案,以便检查和监督。 4、积极稳妥,逐步推进,不断完善提高。推行政务公开先易后难,先粗后细,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市政府在进一步规范完善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市政府本身的公开。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