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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监测信息安全现状调查的函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监测信息安全现状调查的函
(甘卫妇社函[2008]81号)


省妇幼保健院、兰州、酒泉、金昌、张掖、白银、定西、庆阳、平凉、陇南市妇幼保健院:

  为了解妇幼卫生信息安全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制订全国信息安全规范,根据《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监测信息安全现状调查的函》(卫妇社妇卫便函〔2008〕97号),请省妇幼保健院、9个相关市及城关、金塔、永昌、甘州、临泽、靖远、漳县、庆城、庄浪、静宁、成县等11个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认真填写《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信息安全现状调查问卷》,在12月10日以前将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联系人:李蓉、曹永春,联系电话:(0931)2340962,电子邮箱:bjb_003@sina.com,经省妇幼保健院汇总后,在12月18日前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附件: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信息安全现状调查问卷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信息安全现状
调 查 问 卷

  省份:__________

  填表机构:______________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

调查问卷说明

  为了解我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信息安全的现状,掌握信息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评估监测工作信息安全的保障程度,制定信息安全规范,以便为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监测信息安全提供基础性数据,卫生部妇社司委托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信息安全现状的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形式,针对各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相关的信息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此处所指的妇幼卫生监测包括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和人群监测。
  一、本次调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信函调查表的组织工作,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牵头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二、调查范围:31个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牵头机构和全国336个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点及其所在地市牵头机构。
  三、各填报单位指定一名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填表人应为从事日常监测信息工作的管理者或实施者。部分内容需向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了解后如实填报。
  四、调查问卷分为四个部分:填表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息化工作基本现状、信息安全基本现状和信息系统应用效果评价。
  五、本调查问卷的电子文档下载请登录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网(www.mchscn.org)。各单位将此电子版问卷填写完毕后打印,在问卷第一部分处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档和打印文档一同递交;电子版文档通过电子邮箱递交时,邮件标题请注明“妇幼卫生监测信息安全调查问卷--××××省”字样。打印文档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本省妇幼卫生监测牵头机构,由该部门汇总本省全部问卷后,于2008年12月20日前统一邮寄至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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