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府[2004]1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根楷市 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彭建文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财政、金融(保险、证券)、公资委、税务、外经贸(口岸)、信息化、监察、审计、人事等工作。 邓小兵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市管理、交通、公路、公安、司法、武装等工作。 李树之副市长:分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商行政管理、邮政、广播电视、信访、打私、档案、地方志等工作。 韩泽生副市长: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旅游、外事、侨务、台务、妇女儿童、民族宗教等工作。 司徒伟湛副市长:分管农业、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民政、科技、法制、残疾人、老区建设、扶贫等工作。 冯煜荣副市长:分管发展计划(粮食、物价)、经济贸易、统计、质监、药监、供电、电信、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