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07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国减负〔2007〕4号),决定于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2007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这次检查的内容,范围比较广,重点比较突出,牵涉到所有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为了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通知》安排的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上报工作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通知》中对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作了具体划定。请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抓紧时间进行自查,自查时间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结束。自查情况要认真做好总结并提供相关数据,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减负办。
二、自治区减负领导小组年度检查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