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防地协发[2009]2号)
各市、州地方病协调小组:
现将 《甘肃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日
甘肃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以《甘肃省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一五规划》为目标,坚持科学防治,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农村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促进全省地方病防治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鼠疫防治
(一)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下发的《2008年鼠疫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做好全省鼠防项目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全省鼠疫防治工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人间鼠疫疫情的能力。
(二) 加强监测,做好人间疫情预警工作。各地要紧密结合鼠防项目工作,严格按照《鼠疫全国重点监测方案》和《动物鼠疫监测标准》的要求,采用流动监测和固定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监测数据,搞好鼠疫监测和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同时,对位于疫源地内的交通干线、旅游地、厂矿和人口密集区要加强监测,准确掌握动物间疫情动态,为防治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对动物间疫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动物间疫情流行。张掖市、阿克塞县、夏河县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国重点监测任务。省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监测点的技术指导,会同各有关市、县组织加强可疑疫源地调查工作。
(三) 进一步加强检疫和疫情报告工作。各鼠疫疫源地,尤其是河西动物间鼠疫流行猛烈的地区,要加强对进入疫源地人员的鼠防知识宣传,对疑似人员进行检疫,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
(四)继续强化我省鼠疫疫源地及交通沿线医务人员全员鼠防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全省非疫源地医务人员鼠防知识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疫区群众深入开展鼠防“三报三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五)做好鼠疫联防工作,互通信息,加强交流和合作,预防和控制鼠疫在联防区域内的发生流行。
(六)旱獭分布地区继续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严禁猎捕贩运旱獭紧急通知》的精神,严厉打击猎捕、贩运旱獭的不法行为。
(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鼠防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重点是辖区内鼠疫疫情处理指挥系统、突发人间鼠疫疫情处置的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情况,鼠防专用设备、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疫情监测工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