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关于举办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甘肃省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培训班的通知
(甘卫地函〔2009〕1号)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地病办)、疾控中心(地病站):
为了加强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甘肃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省卫生厅决定召开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甘肃省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碘缺乏病、寄生虫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麻风病等地方病项目管理培训。省卫生厅与包虫病项目县政府签定项目责任书。
二、参加人员
14个市(州)地方病防治负责人、疾控中心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 86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地病站、地病办)项目负责人1人。包虫病防治项目7个有关市(州)(兰州、武威、庆阳、甘南、定西、白银、张掖)业务科长、实验检测人员各1名;16个项目县(永登、天祝、环县、岷县、渭源、漳县、景泰、靖远、合作、夏河、玛曲、碌曲、卓尼、临潭、山丹、民乐)地方病防治负责人、疾控中心负责人、业务科长、实验检测人员、B超诊断医生各1名。特邀16个项目县政府卫生分管县长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
2009年 4 月 7日报到,4月8日培训,4月8日下午离会(部分人员留下继续参加后续省级业务培训,具体人员和内容见省疾控中心培训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