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定额补助,以及项目县的能力建设及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及健康教育、专家技术指导组工作经费。各市(州)、县(区、市)财政也应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并统筹使 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十一)各市州要按照省卫生厅的安排部署,加强人员培训,改善住院分娩基础设备,配足乡村两级妇幼专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及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县乡两级助产人员的服务能力。
  (十二)县级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规程,做好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考核评价  制度,严格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领导
  (十三)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住院分娩的各项政策。要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推动农村住院分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宣传和孕产期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甘肃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

  一、正常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等。
  (三)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接生。
  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新生儿一般情况。
  (四)基本药物。
  缩宫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抗生素、眼药。
  二、阴道手术助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