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实行沈阳市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控预警制度的通知
(沈城建发〔2005〕20号)
各区城(建)管局,市植保中心,局属各绿化管理单位,市林业局:
根据市城管工作会议的部署,为了保护沈阳市城市绿化成果,减少灾害性有害生物事件发生机率,降低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迅速有效地防控有害生物对园林植物的危害,从今年开始,在我市实行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控预警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级预警
一级预警:国家级农林业检疫对象为一级预警,如美国白蛾、杨干象等。
二级预警:省级农林业检疫对象或对园林植物健康生长有着严重危害或潜在危害趋势的各类枝干病虫害为二级预警,如天牛、小蠹虫、白杨透翅蛾、臭椿沟眶象、腐烂病等。
三级预警:对城市景观及居民正常生活有着严重影响的各类叶部、根部病虫害为三级预警,如天幕毛虫、舞毒蛾、白粉病、豚草等。
二、建立组织体系
1、成立“沈阳市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体系”领导小组,机构由市城管局、市植保中心、各区城(建)管局及相关单位组成。
2、下设“沈阳市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体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沈阳市园林植保中心,日常工作由沈阳市园林植保中心负责。
3、各区城(建)管局及相关绿化单位,结合沈阳市园林植保网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保证预警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按程序启动
1、由沈阳市园林植保中心向市城管局发布沈阳市园林有害生物预警等级信息及危害程度分析报告,并同时提供防控预案。
2、由市城建局向各区城(建)管局及市直属各绿化单位下达各级预警公告指令。各区城(建)管局及相关绿化单位,接到指令后,按既定防控预案,必须在规定的防治时限内完成防治任务。
3、市植保中心负责全市防治工作协调、监督管理及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
四、抓好落实
1、实施一级预警时,设立市级监测点25-30个,由市植保中心负责监测;设立区级监测点10-15个,由各区城建局组织相应部门负责监测,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市园林植保中心。
市城管局在防治过程中,指导协调全市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并向各区及相关绿化单位提供一定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各区城(建)管局或市直属绿化单位按照市城管局要求,及时组织力量,按时完成本辖区内各类绿地的防治任务。一级预警有害生物防治区域应达到100%,防治率为100%,防治期限为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