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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主枝:在分枝点以上要选留分布均匀、生长健壮、伸展角度与主干成60度左右的枝3-5个,其余可全部疏去。行道树主枝上端高度,在相邻的路段内要基本保持一致,一般分枝点高的可将主枝高度留低些,反之,分枝点低的可留高些。
  剥芽:短截后从主枝上发生的新芽除留有用者外,其余应及时剥除。根据方向合理,分布均匀的原则,按不同树种,每一主枝第一次可选留5-8个芽,经第二次剥芽后留3-5个,形成健壮侧枝。
  疏枝与短剪:第二年发芽前,每主枝选留生长健壮,方向合理,分布均匀的侧枝2-3个。全株主枝多的侧枝少留,主枝少的侧枝多留。所选留的侧枝可按要求的冠型,如园球形、半园形、伞形、杯形等进行短截,以利发枝整齐,形成丰满匀称的树冠。
  当树形骨架基本形成后,要进行疏剪,将内膛枝、徒长枝、重迭枝、腐枯枝、衰弱枝剪除。
  ⑦落叶乔木的主轴型修剪。对有中央领导干和中央领导干不明显的树种,在上无架空线干扰和四周环境开阔的条件下,为促使树木高大生长起到更大的绿化效果,可采取有主轴型的修剪。
  分枝点:在自然情况下,随着树木生长,分枝点会陆续提高,为此,不论是行道树或列植、环植乔木,最初要在距地面2.4m处选定分枝,以后随树木生长,分枝点可提高,壮龄的园林列植、环植树和郊区的行道树,分枝点可提高到距地面4-6m以上。在同一路段内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保持一致。
  顶端优势:要保护中央领导枝的完好。如领导枝全部受损伤,可选择靠近中心较为直立的侧枝,培养成为新的领导枝。如领导枝部分受伤,可在受伤部位下方留一壮芽,将其下部的芽剥除,并将受伤部位截去,使领导枝重新形成。
  对中央领导枝不明显的洋槐、旱柳等,应将领导枝作适度短截,并将靠近领导枝的上层侧枝全部疏去或短截,使之保持绝对优势。
  主枝:对中央领导枝强的杨树类、银杏等树种,幼龄树主轴上形成轮生枝,修剪时每轮留3-4个主枝,其余要全部疏去,进入壮龄时全株可留3-4轮,保留的主枝要相互错开,使之分布均匀,并加短截,调整与主干间的伸展角度。
  中央领导枝不明显的旱柳、洋槐等,各轮枝条间距离较近,中央领导枝也较短,一般全株留2-3轮,每轮留2-3个主枝即可。
  ⑧修剪时期:除剥芽、去檗、摘心与摘芽,树木的整形修剪应在树液停止流动的季节进行,当地不耐寒的树种应在春季发芽前进行。生长期的修剪根据地区情况不同,一般不得迟于八月上旬至下旬,以免秋稍不及木质化而受冻害。
  (11)灌木的修剪
  除规则式的列植、环植灌木外,一般灌木的修剪以保持其自然姿态,对丛生过密枝条要疏剪,使之通风透光,有利生长发育。
  ①新植灌木的定型修剪
  根据造园需要培育成独干型的灌木,如重瓣榆叶梅、树锦鸡儿、木槿、月季等,修剪时保留1个主干,选留分布均匀、生长健壮的主枝3-5个,选留的主枝要适度短截,使之形成丰满匀称的树冠,主干上的其余侧枝或从根际发出的枝条全部剪去。
  丛生灌木如玫瑰、黄刺玫、丁香、连翘等自根际生长多数粗细不等的枝条,应选留5-7个分布均匀、生长健壮的枝条,并作适度短截,其余全部疏去。
  常绿针叶、阔叶灌木和某些珍贵灌木如牡丹等可作适度短剪。
  ②灌木的养护修剪
  有主干和丛生灌木: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的树形,灌丛中间应疏剪小枝,使大枝均衡生长,灌丛外围枝条应经常短截,使其多生开展的枝条。对老枝过多、下部干枯的丛生灌木,应有计划地分批短截或疏剪,促进新枝发生,保持丰满的树形。紫穗槐在休眠后可将全株割除,待翌年重发新枝。经常短截徒长枝,使灌丛保持整齐均衡。拱枝形、悬崖形、匍匐形灌木,要保持和维护其特有树形,如连翘等,一般只作疏剪。常绿针叶和阔叶灌木,一般仅作轻度疏剪,有时为了保持紧密的树形,如紫杉、朝鲜黄杨等可将小枝的顶端剪除。
  观花灌木的修剪时间:在当年新梢上开花的灌木如木槿、月季等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月季花后,要将已花枝条短截,促发新枝继续开花;在当年形成花芽的枝条,次年早春开花的灌木如连翘、丁香等,应在开花后作适度修剪。丁香等顶芽开花的灌木一般不作短截;在多年生枝开花的灌木如紫荆等,应保护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和病、枯枝;丁香、木槿等非观果的灌木,在花后应尽量将花果剪去,但供采种的母株除外;观花兼观果的灌木如金银木、天目琼花、水栒子等,应在休眠期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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