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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九)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三定”方案,明确行政机关之间和行政机关内部不同机构、岗位的执法职责,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市、县(区)政府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政府部门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推行行政问责制。市、县(区)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把行政问责与层级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对违法决策、有令不行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法行政追究责任。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责任分工:市、县(区)监察部门牵头,市、县(区)政府法制、人事、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助。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二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县(区)政府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实施办法,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处理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协调机制,完善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制度。对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区)政府办公厅(室)牵头,市、县(区)监察部门协助。

  (二十一)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市、县(区)政府及其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保障行政复议经费,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要依法配备、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圆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指定猿人承办。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法予以受理。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地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加大对行政复议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县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__________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建立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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