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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四、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制度
  为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认真总结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干部在职培训、警示教育、党内民主生活以及开展专项学习等加强干部作风教育的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法,形成加强干部作风教育的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制度。认真总结市政府赴民族乡村现场办公、清真食品市场联合监管、信访接待、节日走访慰问、真情暖万家等经验做法,进行梳理归纳,形成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体系。
  (三)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提升制度。认真总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罚款自由裁量阶梯制度、推进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以及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好做法,完善公开承诺、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制度体系。
  (四)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把加强作风建设纳入机关干部年度目标管理的具体办法,探索用为民指数、廉政指数、效能指数考核作风建设的具体办法,探索多方评议特别是扩大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民主评议的具体办法,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绩效考核的制度体系。
  (五)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制度。积极探索把干部作风建设与年终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的具体办法,探索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漠视群众、自由散漫、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干部进行惩戒问责的具体办法,形成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励约束的制度体系。
  (六)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由主要领导、纪检组长、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联合督查制度,探索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具体办法,形成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预警检测和督导检查的制度体系。
  (七)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科学合理、节奏性强、便于操作、成效明显的工作制度,促使机关干部能够自觉按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形成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一套规范的制度体系。
  五、实施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整体推进、集中整改、深化拓展”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3月)
  这一阶段的基本要求是: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迅速行动,营造氛围。着力抓好四个环节:
  1、动员部署。3月3日召开活动动员会,对机关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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