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生产生活安全、保障和谐稳定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作用,以保险为纽带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风险管理水平和保障程度,努力开创运用保险机制促进平安建设的新局面。
主要目标:各类责任保险基本覆盖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种灾害事故的防灾防损机制得到普遍运用,逐步建立巨灾风险转移补偿机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有效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党委政府组织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互动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成效和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不断提升。
三、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
(一)积极推行服务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在煤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雇主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推广。逐步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煤矿企业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保障安全生产新机制。鼓励保险企业开发设计各种安防责任保险产品。进一步提高各类责任保险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发挥保险防灾防损的作用,探索建立事故预防、灾害处置和利益保护相统一的新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风险管理。利用保险机制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和风险分散,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总结各地建立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试点的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巩固旅行社责任保险工作成果,充分化解旅游安全风险。推进人群聚集场所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加强防灾检查等基础性工作,探索建立强制保险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完善服务交通安全的各种配套措施。认真落实《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确保交强险应保尽保,减少交通事故损失和经济纠纷。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完善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客运车辆和危货车辆的安全保障水平。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广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机动车责任险费率与驾驶员交通违法违章记录、机动车安全事故理赔记录挂钩浮动制度,减少交通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整合交通安全管理和保险理赔两方面的资源,积极推行城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维护良好通行秩序,保障居民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