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开展2008年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澳仔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8年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08〕4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2008年外国政府贷款绩效评价项目清单的函》(财办金〔2008〕36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实施效果与影响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办将于近期对你公司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绩效评价工作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自2008年5月下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评价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的,时间向后顺延。
二、绩效评价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及有关评价指标的通知》(财金〔2008〕24号)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重点考核个体贷款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经济社会效益和影响、贷款项目执行单位债务偿还等情况。
贷款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性、效率、效果、可持续性以及影响5个方面的内容:
(一)相关性:主要衡量贷款项目的选择与国家、部门相关政策以及地方发展需求的一致性程度;
(二)效率:主要衡量贷款项目审批、建设期管理以及投产运营管理的效率;
(三)效果:主要衡量贷款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实际产生的效果;
(四)可持续性:主要衡量贷款项目技术与财务的可持续能力、管理能力的可持续程度等;
(五)影响:主要衡量贷款项目实施所带来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一)你公司于2008年6月7日以前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信息调查表》及有关说明材料上报我办。我办将在审阅上报资料后视情况进行抽查。
(二)你公司应为本次评价工作准备必要的基础资料,具体包括:支持上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信息调查表》的具体信息资料、项目工程情况汇报总结、计划部门关于呈报项目建议书的报告以及批复、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转贷协议书、项目竣工报告等等,以及与评价有关的其他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