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户网站重庆专员办频道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驻重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政务公开,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重庆专员办频道建设,根据《财政部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财办发[2008]56号)、《关于做好财政部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后对外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发[2008]83号)、《关于统一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发文稿纸内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监便[2008]38号)的要求,结合重庆专员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专员办网站频道是财政部门户网站的组成频道,该网站频道的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等工作由财政部统一负责。重庆专员办主要负责该频道的栏目布局和信息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在栏目布局中应当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在信息内容上要体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表现形式要多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办公室是重庆专员办频道的管理机构,负责频道的统一规划、内容管理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频道栏目和信息的组织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组织频道绩效考评工作。
(三)负责各处室联络员培训。
第四条 本办设电子政务联络员一名,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频道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
(二)负责复核处室联络员上传信息,进行本单位频道的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
(三)负责向办公厅提出本单位频道建设、栏目调整和账户变更等需求。
第五条 各处室负责内容维护工作。原则上由处室主管领导负责本处室在频道上的内容维护,联络员负责具体落实。本办频道栏目内容及各处室内容保障任务分解为:
(一)专员办概况。内容:本栏目主要介绍各专员办领导、处室设置及简要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内容:本栏目介绍专员办的主要职责,以及各处室的职责分工情况。责任处室: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