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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再生资源退税行政审批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二、审批工作原则

  一般增值税退税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审批工作中,应恪守以下原则:

  (一)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严格遵守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审批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认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复核、计核每一笔申请退税金额。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主办业务部门和具体经办人要做到分工明确、权责分明,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同时要严格实施内部三级审核批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三)科学统筹,提高效率。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本着认真积极的态度,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和任务,保证退税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服务,廉洁自律。在退税审批的工作中,要树立为申请人服务的思想,向申请人明示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和制度,指导其做好申请工作。对申请人提出的有关政策、技术问题,要及时答复。对申请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要给予重视,研究解决的办法,必要时要派人员核查处理,涉及疑难、重大问题的,要及时请示财政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为政清廉。

  三、审批工作程序

  (一)申请环节

  企业申请一般增值税退税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退税申请文件(原件)。

  2、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清算表(附件1)。

  3、《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原件(到当地主管财政部门领取)。要求逐票(笔)填列增值税入库情况(不得汇总填列),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4、税票原件(用于加盖核销章)及复印件。

  申请人应统一使用一般增值税缴款书缴纳税款,并负责提供增值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银行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重达标资料。需要提供企业销售收入账页复印件,及企业销售货款开户银行提供的证明文件(证实收款账户中收到货款的金额)。

  6、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书面申明。

  7、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与登记注册的工商管理部门同级)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备案登记和变更文件及复印件。

  8、经营场地证明文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用地为租用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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