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批工作原则
一般增值税退税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审批工作中,应恪守以下原则:
(一)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严格遵守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审批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认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复核、计核每一笔申请退税金额。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主办业务部门和具体经办人要做到分工明确、权责分明,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同时要严格实施内部三级审核批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三)科学统筹,提高效率。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本着认真积极的态度,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和任务,保证退税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服务,廉洁自律。在退税审批的工作中,要树立为申请人服务的思想,向申请人明示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和制度,指导其做好申请工作。对申请人提出的有关政策、技术问题,要及时答复。对申请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要给予重视,研究解决的办法,必要时要派人员核查处理,涉及疑难、重大问题的,要及时请示财政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为政清廉。
三、审批工作程序
(一)申请环节
企业申请一般增值税退税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退税申请文件(原件)。
2、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清算表(附件1)。
3、《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原件(到当地主管财政部门领取)。要求逐票(笔)填列增值税入库情况(不得汇总填列),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4、税票原件(用于加盖核销章)及复印件。
申请人应统一使用一般增值税缴款书缴纳税款,并负责提供增值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银行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重达标资料。需要提供企业销售收入账页复印件,及企业销售货款开户银行提供的证明文件(证实收款账户中收到货款的金额)。
6、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书面申明。
7、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与登记注册的工商管理部门同级)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备案登记和变更文件及复印件。
8、经营场地证明文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用地为租用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