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杭州华康嘉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丽水分公司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893号)
申请人:杭州华康嘉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138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忠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设立丽水分公司的申请 符合《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监会令[2004]第8号) 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第14号)、 《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监会令[2004]第8号)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设立杭州华康嘉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二、核准陈国治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陈国治担任杭州华康嘉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经理(负责人);
三、营业地址为浙江省松阳县西平镇要津路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