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入推进培训质量提升,开创中小企业人才保障工作新局面。制定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按照
《条例》规定,依托大中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优秀骨干企业,加快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建设并有效发挥其作用,不断健全全省中小企业培训网络。继续实施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蓝色证书培训工程,探索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各类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主要以成长型中小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为培训对象的重点培训项目,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展员工技能培训,提高中小企业员工劳动技能。在成功举办首届珠三角技能人才交流展示会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与省内外人才输出(入)机构交流培养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人才代理制和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促进各类人才的科学、合理、有序流动和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
6、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开创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新局面。制定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方案,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继续实施国家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工程,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上网并开展电子商务,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有效发挥优秀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商、运营商的积极性,支持其开展信息化专业培训、专题研讨、专题巡展等活动,推进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应用。继续树立一批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和服务典型,有效宣传和推广其成功经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一批中小企业信息化项目,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探索有效方式,研究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便捷、质优、价廉的信息化服务。认真实施好《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健全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网,加快推进省、市、县(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实现无缝对接,有效发挥其网络资源优势和信息服务优势,不断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7、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开创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工作新局面。认真筹办第五届中博会,积极筹备参加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务实推进中小企业在一些重点领域与国际中小企业的经贸合作。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测制度,强化产品国际化标准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条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我省中小企业与外国中小企业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继续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与意大利、韩国、日本等国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