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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7年工作情况及200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借助中博会这个交流合作平台,我省中小企业与国际中小企业的合作交流增多。韩国京畿道组织了近30位中小企业CEO来粤培训考察,我省组织了20多位中小企业代表赴韩国、日本考察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期间还重点宣传推介了第五届中博会。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地区间民营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差别还比较大;二是能源供应紧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压缩了生存发展空间;三是产业层次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还较少;四是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管理效率低的还比较多;五是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不少地方出现招工难现象;六是服务机构不健全,在个别地方还是空白,大多数服务机构建立时间不长,服务水平还不高。

  二、2008年工作意见:围绕一条主线,用好一个手段,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2008年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为依据,继续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条主线(即:贯彻落实《条例》),用好一个手段(即:抓好《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深入推进成长工程、服务体系、自主创新、融资服务、人才保障、信息化、市场开拓、科学务虚等八项工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围绕一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条例》的实施,是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工作的主线,贯穿到全年的具体工作中去,抓紧抓好。一是要大力宣传学习《条例》。通过编印《条例》辅导教材,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组织论坛等活动,努力营造学习《条例》,宣传《条例》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宣讲专家团,开展服务日、服务月活动,增强中小企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形成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各地要把讲解《条例》列为举办各种中小企业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加大《条例》的宣传学习。二是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政策措施。要对《条例》进行梳理,对其中需制定操作办法的要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尽快落实。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需尽快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制订若干操作性强的、务实的行动方案,促使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负担,实现公平竞争。三是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条例》的经验。召开全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工作座谈会,研究布置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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