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闽保监发[2003]87号)
省级各保险分公司、厦门各保险分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76号)转发给你们,请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强调如下几点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要针对本系统、本公司存在的不安定因素认真组织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处理,努力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各寿险公司要对新产品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调查研究,妥善解决投诉纠纷,消除风险隐患。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建立客户投诉首问负责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对于客户的投诉,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严禁消极拖延、相互推诿和激化矛盾。
三、严禁各保险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对其他公司或其产品进行攻击诋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共同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制定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预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等危害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