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防灾防损工作的通知
(闽保监发〔2004〕36号)
省级各产险分公司、厦门各产险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防灾防损工作,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现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防灾防损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4]1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防灾防损工作,成立专门的防灾防损领导小组,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灾防损机制,做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各公司要加强与水文、海洋、气象、地震、卫生、交通、消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防灾防损的联动机制,提前做好灾害的预防、预警工作,以防止和减少损失。同时,将防灾防损工作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有机结合,将防灾防损工作纳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