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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贯彻执行《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做了规定,对未达到任职资格条件的,适当放宽了从业经历和学历的限制;同时,强化了对拟任人员品行的要求,明确规定了七种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有关要求选任高管人员,不得报送不符合条件的拟任人员。

  九、各保险公司提交的申请和报告应当真实。如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十、《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报告表》中的“行业纪律处分、非保险类行政处罚记录”是指曾受到原任职公司、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和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上述表格可到中国保监会网站下载。

  十一、自2006年11月1日起,保险公司申请筹建分支机构时,应使用我局统一格式的《保险机构筹建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1);申请设立营销服务部和变更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时,应使用我局统一格式的《保险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2)。上述表格可到福建保监局网站下载。

  十二、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和报告。

  联 系 人:王凌

  联系电话:87871590

  附表:1.保险机构筹建负责人简历表

  2.保险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简历表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保险机构筹建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国籍

 

(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身份证号/护照号

 

 

学  历

 

专  业

 

 

学  位

 

毕业院校

 

技术职称

 

授予部门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拟设机构名称

 

是否有禁止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

 

奖惩情况

 

学习经历

起止年月

院  校

专 业

毕(结、肄)业

全日制/在职

 

 

 

 

 

 

 

 

 

 

 

 

 

 

 

 

 

 

 

 

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单位及部门

职    务

 

 

 

 

 

 

 

 

 

培训经历

起止年月

举办单位

培训内容

证书名称

 

 

 

 

 

 

 

 

 

 

 

 

主要工作业绩

 

本人

声明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险机构声明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险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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