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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茂森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茂森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渝教民办〔2008〕20号)


合川区教委:

  你委《关于冯亚林申办重庆市茂森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合川教文〔2008〕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渝教民办〔2008〕8号)、《重庆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渝教民办〔2008〕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茂森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为全日制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目前办学条件,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规模暂定为1600人;学校举办者:重庆茂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办事处马道村;法定代表人:冯亚林。

  二、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完善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师资队伍、工学结合、实习实训等方面建设。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内涵发展的道路,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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