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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誓词”和“师德承诺书”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誓词”和“师德承诺书”的通知
(呼教发[2005]13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2005年是全区师德教育年。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教育, 树立行业新风,弘扬教育正气,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在广大中小学教师中开展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宣誓活动,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建立起教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立“教师宣誓”制度。凡新录用的教师必须举行宣誓仪式;逢重大节日庆祝、春秋开学典礼等都要组织教师开展宣誓活动,使“教师誓词”化作一种道德力量,影响和约束每个教师的言行,激励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成为教师净化自身职业道德的宣言。
  2、建立“师德承诺”制度。每学期开学初,都要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树立行业新风,弘扬教育正气。
  3、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自治区制定的教师行为十条禁行性规定,将“教师宣誓”和“师德承诺”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履行宣誓和承诺的效果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1、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誓词
  2、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1:
  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誓词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面对国旗我庄严宣誓: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的神圣职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法治教,教书育人;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勤勉敬业,严谨治学;因材施教,注重实践。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尊重学生,教学相长。廉洁从教,乐于奉献;终身学习,勇于创新。做学生良师益友,铸教师高尚人格。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而奋斗终身!

  附2:
  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作为人民教师,我郑重承诺:
  1、为人师表,身正为范,终身学习,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己,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2、严谨笃学,精心备课,认真完成教学计划,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
  3、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认真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推脱敷衍;
  4、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组织学生收费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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