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机关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教育,党的理想、优良传统教育,法律法规、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开展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相关业务培训,加快提高机关公务员政务工作与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与水平。
(三)依法公开行政许可,推进工作职能转变。2004年7月1日《
行政许可法》法正式实施后,厅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向社会事先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和期限;事中公开许可事项的许可过程;事后公开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结果。通过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不断增强机关公务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推动机关施政方式的转变和服务效能的提升。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把政务公开与源头治理、行风建设紧密结合,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对预防和抑制腐败的重要作用。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公开施政、不徇私情,不搞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实事求是,不发布虚假误导信息。严禁滥用职权、受贿、索贿等行为,对违纪者由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五)面向公众服务,强化电子政务建设。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建设高效高速、公开公益、便捷优质的网上政务公开系统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厅公众信息网门户站点的网络、安全、互操作、数据中心等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机关政务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全面整合工作,有效保障公开信息的充分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七、监督与投诉
(一)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公开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厅机关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在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机关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和社会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三)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