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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
(呼教发〔2004〕3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委),各直属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我市小学升初中实行电脑派位免试就近入学,目的就在于贯彻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为学生创造一个公平、宽松的学习环境。尽管,我市各有关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和有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个别学校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而且有愈来愈烈之势。为了强化学校管理,现就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以此为由的乱收费。
  违反我市小学升初中实行电脑派位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严重违反了市纪检委《关于加强我市中学招生纪律的通知》(呼纪字〔1999〕9号),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相违背,不利于稳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利于维护广大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各旗县区、各学校要加大查办违纪案件的力度,严禁公办初中学校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以此为由乱收费;严禁公办小学以“片外”名义招收“借读生”、“片外生”和以此为由乱收费;严禁公办学校举办的“分校”通过考试形式招收小学、初中学生;严禁公办学校将派位学生与以“分校”名义所招的学生混和编班;严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通过考试形式招收小学、初中学生;严格执行中小学班容量的规定。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纪检和教育部门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公开曝光。
  小学和初中不准通过考试和以学习成绩为由分快慢班或办重点班,不准举办与学科相关的奥林匹克学校(班)、“特长校(班)”,不准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补习班。对擅自举办的要坚决清理,对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办班必须勒令停办。
  二、严格收费政策,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1、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市发展计划委和市教育局《关于强化制度管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实施意见》(呼教发【2004】12号)。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始,全市农村、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各旗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积极宣传并加强收费管理,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新的“一费制”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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