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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全省信息产业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全省信息产业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信办[2005]96号)


各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信息产业基地,软件园,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全省信息产业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信息产业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六日

  附件
全省信息产业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试行)

  为更好地促进全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根据《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范围

  各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信息产业基地、软件园,厅机关各处室,厅各直属单位。

  二、考核评比流程

  1、考核采用计分的方法,由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每两个月将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一次。

  2、省信息产业厅每年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表彰设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先进单位授予各有关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处室;先进个人授予各单位分管领导、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3、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由省信息产业厅直接依据各单位得分情况予以确定。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实行自下而上组织评选推荐,由省厅办公室审定。

  4、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信息产业厅发文表彰,颁发奖状、奖品或奖金。

  三、考核评比条件

  (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

  1、领导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机制、网络健全,制度完善,专兼职信息人员落实,有良好的政务信息工作氛围。

  2、开发政务信息的整体能力强。在搞好动态信息反馈的同时,能够经常提供大量有参考价值的调研信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报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信息采用量大,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关系全局的重要情况和动态无漏报、迟报和误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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