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期间认真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建筑劳务企业:
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即将来临,这是全内蒙各族人民的大事,届时将有中央领导及区外来宾光临我市参加庆祝活动。为了树立内蒙古及呼和浩特市的良好形象,展示内蒙古及呼和浩特的建设成就,以崭新的面貌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要求呼市地区各单位,在大庆期间认真做好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工作,坚决杜绝拖欠工资情况的产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杜绝拖欠工程款,以保证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而造成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建设项目将责令停工,已完工程不予工程备案,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建设单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予批准新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主管部门降低直至吊销其开发资质,并将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告知该企业的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度或者不提供授信。建设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有关责任人建议由组织人事部门做出组织处理。
二、各施工企业及劳务企业要积极组织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资金使用上优先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务工人员工资。对存在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企业,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对其项目经理做出资质降级或吊销的处理;外地进呼建筑施工企业要清除出呼市建筑市场。对建筑企业拖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分包工程款,致使劳务队伍不能按时发放务工人员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队伍所属务工人员直接支付工资,所发生款项从分包工程中扣除,未按期支付,追究总承包企业的相关责任,直至降低、吊销其资质证书。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发包劳务工程时,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资格及资信情况,验明劳务企业负责人的身份。包工头若携务工人员工资逃匿,施工企业负全责。另外对违规企业将记入信誉不良档案,向社会公布,酌情对其投标活动进行限制,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建设劳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工作,要与务工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未按期支付工人工资行为,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直至降低、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外地进呼建筑劳务企业要清除出呼市建筑市场。
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把问题落实到实处,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企业信誉出发,切实维护工人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从而保证首府建筑经济平稳、协调发展。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建一个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