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信办〔2007〕42号)
厅各直属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07]1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对锅炉、库房、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加强对交通、食品卫生、集体外出旅游度假、假期加班人员和在校学习学生、建筑施工现场等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请各单位及时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4月28日之前报厅办公室(传真:025-8334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