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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一)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004年版)一式3份(省属单位一式2份),并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二)《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5份。

  (三)《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此表由单位汇总,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汇总时不分专业,高级工程师按以下五类汇总:(1)计算机、网络;(2)通信;(3)元器件及电子材料;(4)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5)技术管理及其它。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自原件和日期)。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合格证原件(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六)论文、著作方面的相关材料。

  (七)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以上材料除第(一)-第(三)项不需装订外,第(四)-第(七)项必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及页码(样式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2008年7月30日为材料上报截止日期,请各单位(地区)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省主管部门或市职称办的委托函,将评审材料报送至省信息产业厅人事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材料完整、手续齐全、书写清晰,有关表格须用附表样式。

  (三)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收费标准执行,500元/人,评审费可汇至如下帐号:066300149008694;开户行:交山;单位:江苏省信息产业厅。

  (四)有关文件及表格可以在江苏省信息产业厅网站(www.jsit.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下“电子信息职称”的“我要下载”查阅。

  (五)有关具体问题可与省信息产业厅人事教育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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