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筑业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的实施意见
(青外经贸合字〔2006〕285号)
各区市外经贸局(经发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贯彻落实《青岛市建筑业五年发展实施纲要》,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开拓境外市场,加快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和实现国际化经营的工作目标,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政策宣介、目标引导和信息服务为手段,以开拓大项目和壮大经营主体队伍为重点,以做大做强青岛建筑业、推动青岛建筑企业更多更快"走出去"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和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境外集群化发展,巩固和提高传统境外市场占有率,全力开拓新的境外建筑市场,加快我市建筑业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对外承包工程骨干企业集团,一批能够独立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外向型建筑企业,以此带动全市建筑业企业拓展境外市场。至十一五末,争取全市建筑业实现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5亿美元,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企业达到20家,对外承包劳务的各项指标保持全省领先、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推动措施
重点要集中优势力量,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的骨干带头作用,依托国内外大承包商,以劳务合作和工程分包为突破口,大力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各级外经贸、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帮助解决其开拓市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加强政府引导,实施政策扶持
1、争取财政支持,鼓励全市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55号)的有关规定,对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设计咨询项目给予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支持。
2、对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获得国内银行的商业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从事境外投资业务在国内银行取得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给予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