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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监察局、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企业和驻青单位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认真搞好清理检查,切实保证违法建筑工程及时得到纠正

  为了及时消除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决定对全市大型企业和驻青单位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清理检查近五年来所有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工程项目,查堵违法建筑工程,消除事故隐患。各有关单位对于未办理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竣工未经备案验收等法定手续的建筑工程,以及工程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建筑工程,一律停止违法行为,并如实上报工程建设情况。10月29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以表格形式(见附件)报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执法检查处。对于无故不上报清理检查情况,存在违法行为已经查实,将从严处罚,查处结果予以公开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对于存在违法行为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高淑莲、段海泉;联系电话(传真)85061145。

  特此通知。

  附件:2003年以来大型企业和驻青单位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2003年以来大型企业和驻青单位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及现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姓名联系

电话

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

规划许可证办理日期及编号

 

 

中标通知书编号及日期

质量监督手续批准机关及日期

安全监督手续批准机关及日期

施工许可证办理日期及编号

开工

日期

形象

进度

 

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竣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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