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修建湖天北路的通告
为加快五省(市、区)周边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经研究,决定修建湖天北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天北路工程全长3.2公里,起点迎丰路,经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旧址、迎丰公园、奶牛场、黄古园溪,终点环城北路。
二、道路红线范围、建设开发控制区、异地统一安置区及工程需要的其它配套建设工程区域为该工程征地拆迁范围。该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合法建筑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杆线、管网按“谁所有,谁负责,谁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费用由杆线、管网所有人(单位)承担。严禁在红线范围内抢播抢插抢栽农作物、经济作物和经济林等,否则,一律不予补偿。
四、工程沿线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教育干部群众舍小家为大家,自觉参与、热情支持湖天北路工程建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沿线干部职工和村民要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对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