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迎丰西路与人民南路交汇处西南角的通告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迎丰西路与人民南路交汇处西南角的通告


  按照城市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要求,今年将启动迎丰西路与人民南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改造和建设。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迎丰西路与人民南路交汇处西南角改造用地控制范围:东至人民南路,南接市民政局巷,西临丽都大厦和市民政局,北至迎丰西路,总用地面积14655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用地)。

  二、在该用地控制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及管线工程。

  三、在该用地控制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干扰、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