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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舞水河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舞水河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鹤城区、中方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怀化城区水河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五日

怀化城区舞水河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解决舞水河“乱搭乱建、乱占乱摆、乱倾乱倒、乱排乱放、乱挖乱采”问题,确保水河饮水安全、行洪安全,改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对怀化城区水河进行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开展怀化城区舞水河综合整治,确保怀化城区水河及其两岸安全、卫生、整洁、有序,造福怀化人民。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水河红岩电站至鸭嘴岩加油站段河道及其两岸。
  (二)整治内容:
  1、整治“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2、整治“乱占乱摆”,依法查处占道加工、经营和车辆停放等行为。
  3、整治“乱倾乱倒”,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4、整治“乱排乱放”,依法关停污染企业。
  5、整治“乱挖乱采”,依法查处河道、码头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
  6、严格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加快沿河路改造工程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怀化城区水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志群同志任组长,谌贻章、李志坚、杨冬英、谢宏有、陈健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鹤城区政府、中方县政府、怀化经济开发区、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农机局、市城建投资公司、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政府法制办、怀化日报社、怀化电视台负责人为成员。陈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冬生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宁志文、石广权、刘铆、甄达福、吴昭炎、田仕军、石兵、杨明鑫、欧小鸥、尹先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水利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鹤城区政府、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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