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明电[2004]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理顺劳动关系,加强工资支付管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4年4月起至2005年2月,在全州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三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进程加快和劳务输出增加,大量企业职工走向社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增多,这两类人员通过就业与再就业渠道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了新型的劳动关系,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一是用人单位用工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强行规定劳动者超时超量加班又没有补发加班工资,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案件逐年攀升;二是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拖欠工资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有上升势头;三是少数用人单位拖欠或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现象。针对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征缴扩面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三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04年4月15日至7月31日,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 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社会保险征缴扩面专项执法检查; 11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矿山、饮食及娱乐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有用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方面重点检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央、省属单位;工资支付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矿山、制造、饮食及娱乐服务等农民工集中的企业。
四、检查目标任务
(一)劳动合同方面:通过执法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60%以上。
(二)工资支付方面:通过执法检查,督促用工单位按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杜绝新的拖欠。力争2004年农民工工资兑现率达100%,争取在3年内全部解决历年农民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