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明电[2004]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州“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旅游黄金周的安全稳定,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促进我州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县市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安全监管、交通、交警、消防、卫生、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安全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和工作到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检查,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电力、燃气、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特别是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交通工具、旅游项目设施、公众娱乐场所和餐馆摊点,要严格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整改到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加强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