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函[2004]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防灾抗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防汛抗旱气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防灾抗灾意识 去年,我州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洪涝、干旱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根据气象部门对前期天气形势的分析,今年,我州仍有旱涝灾害发生的可能。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个过程不放过”的要求,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天气预报服务,准确及时地将灾害性天气预测报告各级领导,告知广大人民群众。
二、及时做好重要天气预报和警报的接收工作 对气象部门发布的重要天气预报,特别是暴雨山洪、地质灾害预报和预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接收工作,及时启动防灾抗灾预案,做好防灾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州气象台发布的重要天气预报要及时送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州气象台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重要天气预报,启动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网(网址:http://www.0743.com.cn/),向广大网民公布天气预报;继续完善“121”天气预报电话自动答询台,对重要天气预报服务的答询要启动主叫功能,并有专家坐镇答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手机气象短信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组织指挥防灾抗灾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气象短信,科学安排生产生活。州移动公司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大力推广手机气象短信服务。通过多途径气象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气象事业建设,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大力发展地方气象事业,多渠道加大对气象部门的建设投入,添置必要的设备,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气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引进技术人才,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攻关,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有作为、过得硬的技术队伍。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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