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的意见
(州政发[200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州委八届七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三大建设的决定,大力开发利用我州农村能源资源,加速发展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民节支增收,努力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的认识
发展农村能源,是农民用能史上的重大革新,是农民生活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党中央关注农村,关心农民,为农民办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影响深远的大事,好事。抓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的清洁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富民工程,巩固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工程,也是我州三大建设的重点工程。因此,全州上下必须增强发展农村能源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水平。
二、明确农村能源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我州能源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和生态州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讲求效益”的方针,重点突出农村沼气建设,配套“一池三改”,加强综合利用,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体系,搞好后续保障服务,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州规划沼气池建设30万户,占农户的60%,推广两省灶40万个。太阳能热水器1万台。加上微水电代能开发,基本解决全州51万农户用能问题。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行政推进的力度
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工程,要完成我州生态能源富民工程8年规划和农业部国债项目投资计划,必须加大领导力度,强化行政责任推动。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能源建设摆上工作议事日程,加大项目实施的组织力度,建立班子,完善机构,充实人员,保证经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各县市政府“一把手”要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项目法人带头抓落实。县(市)要把年度计划分解到乡(镇)村,分解到部门,要实行项目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分管项目的领导要及时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解决各方面的问题,保证任务的完成。州、县市政府要动员机关部门定任务,投资金,出人力,走出机关深入农村抓沼气。要积极鼓励支持机关干部和扶贫工作队结合建整扶贫、扶贫联系户和小康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沼气,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