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职业教育和再就业培训。落实和完善免费职业培训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努力提高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坚持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突出重点,以抓培训工作不断深入入手,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推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9个;完善再就业培训基地9个,新建创业培训基地8个。全年完成培训各类劳动者4万人任务,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8万人,培训企业职工1.2万人,培训农村转移就业人员1万人,培训劳动预备制人员1万人。开展创业培训800人。
(三)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千方百计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对公益性岗位实行空岗报告制度,每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省驻州单位要腾出1-2个保安、保洁、公共设施养护等工勤工作岗位,安排“4050”人员再就业,并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无法腾出岗位的,由再就业办按每一个岗位一年4800元的标准收取“购岗费”,用于购买岗位安置“4050”人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4050”人员要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促进更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五、发展劳务经济,做好转移就业工作。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州政发〔2002〕1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劳务经济发展步伐。要把劳务经济作为一个产业链来抓,实行工业化运作。由乡镇、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基层抓好人员摸底和输送,各类职业学校抓好培训提高,最终实现输出就业。要使劳务经济从单一输出向整体转移转变;从体力劳动输出向新技能劳力输出转变;从临时输出向长期就业转变;从过去的离土不离乡向离土离乡去城镇就业转变。每个县市都要在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中主动出击,强化措施,在劳务输出较集中、稳定的地域建立3个以上劳务输出基地,收集用工信息,加强引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劳务经纪人及“能人”带动效应,实现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突破40万人,实现年劳务收入20亿元,打造出我州劳务经济品牌。
六、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力度
(一)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建立政府和部门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社会和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举报机制,建立再就业工作进展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对再就业工作进行督办、督查和检查评估。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按月汇总各地再就业及劳务经济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按季汇总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州政府将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