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控制多头检查。各部门不直接到吉凤工业园企业开展检查和达标验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到企业检查和验收的,须经吉凤工业园管委会同意并由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
(四)提供标准厂房。吉凤工业园为引进项目加快投产提供标准厂房,企业可通过合资、成本价购买、低租金租用方式取得标准厂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前两年租金:
1、合同约定投产或营业之日起3年内年平均纳税1000万元的项目;
2、合同约定投产或营业之日起3年内年纳税平均超过300元/平方米的项目;
3、上市公司和省以上科研机构投资的产业加工项目。
五、吸引人才政策
受聘于园区的高级专家可不受原单位人事关系限制,实行双职双薪或多职多薪。回国留学人员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高新技术优惠政策外,在经认定为外商外资企业后,可同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将引进人才的技术职称评定和成果鉴定奖励纳入州内管理,其劳动人事档案由州劳动人事部门免费管理。
六、户籍及出入境管理政策
放开户籍管理。外来投资者、外来投资企业管理人员或中高级技术人才入户吉凤工业园,其家属为农村户口的可免费农转非,其子女入托、入学、参军、就业享受州内同等待遇,高等院校录取享受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分数照顾政策。企业员工只要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可以转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提供出入境方便。对国外和港澳台的客商或技术管理人才前来吉凤工业园经商、贸易、投资、讲学及其他智力支持等,在出入境管理上按实际需要确定证件种类、有效期限、换汇数额,在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量提供便利条件。
七、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一)引进无偿建设资金奖励。为吉凤工业园或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无偿建设资金,园区按实际到位金额的3%兑现奖励。
(二)引进有偿建设资金奖励。为吉凤工业园或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有偿建设资金,由园区按该项目资金乘使用年限兑现0.2%的奖励。
(三)引进产业项目奖励。为吉凤工业园或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引进产业项目资金,根据该项目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经审核确认后,由园区按引进资金300万元至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两个等级分别兑现0.8%和1%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