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吉凤工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土地租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租用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的,可采用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的方式,长期租赁不超过20年,租金标准按照最低地价折算。在租赁期限内,承租单位可随时申请交纳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五)鼓励集约用地。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20万元/亩以上且年实际总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50%奖励;对年纳税20万元/亩以上且年实际总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100%奖励。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进入吉凤工业园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投资企业,在2010年之前,企业所得税实行15%的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二。在吉凤工业园新办的企业,自投产或营业之日起,连续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和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全额税前扣除,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财政扶持政策

  (一)对进入园区符合湖南省西部开发产业项目条件的,优先申报列入全省西部开发产业项目贷款计划,可申请省财政贴息;对属于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项目、扶贫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使用银行贷款时,可申请财政贴息。

  (二)对工业企业用利润在吉凤工业园投资新的生产项目,经同意园区财政按不超过上年度本企业所得税的地方分成部分总额给予补助。

  (三)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投产之日起3年内对年纳增值税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园区财政按地方分成税的40%予以补助;三年内对年纳增值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园区财政按地方分成税的50%予以补助。

  (四)对部分在园区带动性强、效益好的高科技重大项目,经申报可提供引导资金。

  四、投资服务政策

  (一)简化报批手续。投资者在吉凤工业园投资兴业,吉凤工业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在报批要件齐全情况下, 5个工作日内办好行政审批手续。

  (二)提供代办服务。投资者在吉凤工业园投资兴业,吉凤工业园提供用电、用水、用气等代办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