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府[2004]4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创建服务型、法治型、效率型、责任型政府,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示范市”的工作步伐,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强信用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以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企业为支撑,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推动、规范、监督、服务和信用资源的整合作用,鼓励各系统、各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建立行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信用数据库网络体系和信用服务体系,规范行业行为,营造“诚信为本、守法为宗”的社会信用氛围。
(二)总体目标。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与信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体系、信用服务企业主体、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信用市场体系有较大发展,全市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
二、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行政决策监督机制,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强化对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继续完善和推广政府采购、价格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许可听证、公开承诺等行政程序和制度,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为突破口,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行行政许可“窗口式”办理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统一集中办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简化办理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行政执法民主评议考核监督制、行政监察制、行政问责制、行政投诉制、行政赔偿和补偿制、信访责任制,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和权责统一。加强监察部门、社会、企业和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力度。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规范公务员行为。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逐步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权责结合、权力监督、侵权赔偿等机制。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