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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方案的通知
(中府[2004]7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2004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2004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
企业评选方案

  为实现“工业强镇”、“工业强市”的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制定2004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本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本市在工业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工业企业,均属本次评选的对象。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可根据本方案,评选和奖励本镇区内对工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审时间 本年度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的评审时间为2005年1月份。
  三、奖项及考核指标 本方案所指的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是指在2004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工业增长速度、工业税收入库等方面单项业绩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工业企业。本年度评选共设立4个奖项,具体考核指标分别如下:
  (一)工业总量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加值的绝对数值,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二)工业税收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工业税收入库绝对数值,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三)工业增长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长速度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并且工业产品销售率达到当年市的计划预期目标。
  (四)企业入库税收突出贡献奖:本市辖区内当年税收入库在全市排序前十位的工业企业。
  四、评选方法 市经济贸易局对各镇区、企业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并初审,然后,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审议,并再将会审结果报市政府批准。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告。
  五、奖励方法 市政府分别向获奖镇区、企业授予“2004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和“2004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的称号,并授予颁发奖牌和奖金,市政府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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