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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工作计划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按照前期研究、规划编写、组织论证、上报审批等程序进行组织。
  (一)前期研究。 本阶段(本年度)主要任务有: 1、组织召开全市“十一五”规划工作会议,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整个规划的编制过程。 2、研究部署前期重大课题工作。这是本阶段工作的核心内容,重大课题研究可以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研究;二是直接委托社会上有资质的研究单位进行研究;三是整合内部力量研究。 3、组织专家组(或规划咨询委员会),开展规划工作人员培训。 4、开展“十一五”规划的前期调研。 5、部署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6、2004年底形成基本思路,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纲。
  (二)规划编写。 2005年上半年,组织起草“十一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草案。此阶段重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三)组织论证。 2005年下半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专项规划原则上2006年完成。区域规划由于涉及问题复杂,编制时间可以长一些。
  (四)上报审批。 2005年底前,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六、“十一五”规划的工作分工
  (一)前期重大课题。 我市“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共13个,分为市有关部门承担、公开招标和直接委托3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协调。其中公开招标和直接委托的课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组织安排招标和委托事宜,签订项目研究合同后由课题牵头单位负责项目调研跟踪服务和成果评审工作;部门承担课题和直接委托的课题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课题研究工作;牵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与的部门。
  1、市有关部门承担课题。
  (1)中山市“十一五”总体发展思路和指标体系研究。 总结分析我市“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以及政府对经济社会调控的任务;提出我市“十一五”规划的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指标选取的标准和方法;提出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思路、发展原则、发展重点、阶段目标及任务安排。 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中山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分析。 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剖析国际产业转移、国际资本流向、CEPA、泛珠三角战略以及周边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对我市的影响;分析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和周边城市发展新动向;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以及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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