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节前我市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节前我市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
(中府办明电[2004]3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今年1至9月份,我市共发生9000多宗劳动争议,涉及工人人数3万人,金额4500万元,发生集体突发事件110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劳动争议总量、集体突发事件虽有所下降,但案件的尖锐性和处理难度却有加大趋势,个别案件引发过激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的社会稳定。200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及早解决好我市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欠薪处理问题。解决节前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确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观念,切实解决好节前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各镇区要尽快成立跨部门的欠薪处理专责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进一步明确阶段目标,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要务、急务抓紧抓好。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行政等手段,确保2005年元旦前解决80%的欠薪问题,2005年春节前100%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二、抓好排查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强对企业欠薪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曾发生欠薪、欠税、欠租等情况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和监察。强化劳动保障执法,一经发现企业欠薪情况,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责令欠薪单位5日内支付欠薪;对不执行行政指令、决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的,依法严处;对有财产转移迹象,影响欠薪支付的,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欠薪案件的处理,务必跟踪到底。
  三、加大力度,加快处理建筑领域企业的工资清欠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能,在抓好建筑领域企业工程款清欠工作的同时,主动协助、共同承担建筑企业工资清欠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单位工资支付逐月申报制度,施工单位要按月支付工资或预支生活费,并报建设部门备案。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定期交换信息,依法将建筑领域的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监管、监察工作范围。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及早制定欠薪问题的应急处理预案。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维稳工作。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对欠薪劳动争议案件要尽早介入,依法快速处理;工商部门要严把牌照监管关口,迅速取缔无牌经营的单位、个人,杜绝无牌无照经营现象;工会组织要及时了解企业信息和职工的思想动向,积极参与协助处理企业欠薪问题;司法部门要抓好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协助职工依法处理欠薪案件;公安部门要依法做好治安秩序维持工作,对不听劝告,蓄意、挑拨群众采取过激行为的人员,依法惩处;信访部门要做好协调监督、信息报送、调研以及对上访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